集资诈骗244亿余元 “山海集团”周志峰一审被判无期徒刑_大皖新闻 | 安徽网
  • 首页
  • 关于杏宇
  • 产品展示
  • 新闻动态
  • 注册登录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栏目分类
    新闻动态你的位置:杏宇 > 新闻动态 > 集资诈骗244亿余元 “山海集团”周志峰一审被判无期徒刑_大皖新闻 | 安徽网

    集资诈骗244亿余元 “山海集团”周志峰一审被判无期徒刑_大皖新闻 | 安徽网

    发布日期:2025-07-07 18:40    点击次数:140

    新华社大连6月27日电(记者蔡拥军、张博群)6月27日,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周志峰等三人非法集资案,涉案金额244.19亿余元。被告人周志峰因犯集资诈骗罪、洗钱罪,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被告人王长东、鲁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、十四年,并处罚金。

    法院审理查明:被告人周志峰、王长东、鲁红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,以“山海集团”的名义,通过散发传单、组织旅游等途径,编造“山海集团”具有雄厚实力、拥有大量资产、年产值数亿元等虚假事实,隐瞒无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的真相,以高额利息为诱饵,公开进行虚假宣传,骗取集资参与人信任,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。自2015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11日,累计骗取集资参与人资金人民币244.19亿余元。同时,为掩饰、隐瞒集资诈骗所得的来源和性质,被告人周志峰、王长东通过购买股票等行为使用集资诈骗赃款进行洗钱。

    法院认为,周志峰等人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,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监管秩序,造成全国多地集资参与人巨额财产损失,依法应予以严惩。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    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被告人家属、集资参与人等旁听了宣判。

    据了解,周志峰等人归案后,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资金、股票、股权、房产、车辆等资产追缴工作。相关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。



    Powered by 杏宇 @2013-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